出埃及记 21
对待奴仆的条例 1 「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: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,他必服事你六年;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 3 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;他若有妻,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。 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,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,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,他要独自出去。 5 倘或奴仆明说:『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,不愿意自由出去。』 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,又要带他到门前,靠近门框,用锥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远服事主人。 7 「人若卖女儿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。 8 主人选定她归自己,若不喜欢她,就要许她赎身;主人既然用诡诈待她,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。 9 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,就当待她如同女儿。 10 若另娶一个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并好合的事,仍不可减少。 11 若不向她行这三样,她就可以不用钱赎,白白地出去。」 惩罚暴行的条例 12 「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,乃是上帝交在他手中,我就设下一个地方,他可以往那里逃跑。 14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,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,也当捉去把他治死。…